{{ $t('FEZ002') }}全民國防教育學科中心|
一、依據:教育部110年12月30日臺教學(六)字第1100166497號辦理。
二、目的:為輔助全民國防教育合格教師提升現場教學運用及效果,落實全民國防教育推動。
三、督導單位:教育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
四、主辦單位:全民國防教育學科中心、桃園市政府教育局。
五、協辦單位:桃園市立陽明高級中等學校。
六、會議時間:111年2月14日(一)上午9時。
七、會議地點:桃園市立陽明高級中等學校行政大樓3樓校長室。
{{ $t('FEZ003') }}2022-02-14
{{ $t('FEZ004') }}2022-03-28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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