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化學學科中心|
利用CER論證架構分別為:舊典範-法拉第對電解質的想法,新典範-阿瑞尼斯對電解質的想法。例外與危機:依數性質、電解質稀釋解離度變化、電壓和電導度的關係,來介紹電化學論證過程。
年段 : 11年級、12年級
科目 : 化學
教學取徑 : 學科素養導向教學
教案連結:http://140.122.250.75/nss/p/Resources?cga022_detail=5fe2b5fc36620d0843487b8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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