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英語文學科中心|
►計畫申請時間:111年5月1日至111年5月31日止,本署預計於6月底前核定。
►計畫期程:111年8月1日起至112年7月31日。
►每校向國教署申請之補助經費以新臺幣(以下同)5萬元為上限;另金管會將擇至多6組團隊為課程計畫模組種子團隊,另補助教師1萬元教學費。
►學校可參考金管會已開發之「金融基礎教育課程教學模組」規劃課程,於111學年度第 1學期安排教學進度。
►通過審核之學校,應與金管會之金融基礎教育推廣小組於學期前後召開2次會議,並安排2次觀議課,以利金融基礎教育推廣小組掌握並協助課程狀況。
►學校應於111學年度第1學期結束後2週內提交教學成果紀錄,並授權予本署、金管會及承辦金融基礎教育推廣合作計畫之相關機構,於推廣金融教育時重製使用。
►有關課程計畫模組種子團隊,應另履行金管會之推廣工作,並簽署合作協議書。
►請有意申請之學校審慎研擬相關課程,於期限內將計畫申請表及經費申請表核章掃描,上傳至https://reurl.cc/MbrkMp;逾時不予受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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