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全民國防教育學科中心|
一、依據:教育部109年12月24日臺教學(六)字第1090177451號辦理。
二、目的:為增進教官、教師對於「全民國防教育」知能及經驗,俾利教師可以了解並融入教學與教案之中,以強化全民防衛力量,凝聚全民國防共識。
三、督導單位:教育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
四、主辦單位:全民國防教育學科中心、台北市政府教育局。
五、協辦單位:桃園市立陽明高級中等學校、
銘傳大學建築系、
臺北市立第一女子高級中學。
六、授課師資:銘傳大學建築系 王价巨教授、
臺北市立第一女子高級中學 林詩淵教官。
七、參加對象:台北市各地教官及教師。
八、研習時間:110年3月18日(四)上午8時至中午12時30分。
九、研習地點:臺北市政府公務人員訓練處。
十、研習流程:
十一辦理方式:
(一)工作坊若遇重大天然災害(含疫情發展)或不可抗拒因素,由學科中心決定工作坊停辦或延期。
(二)有關辦理工作坊之各項防疫措施,請遵守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及桃園市政府最新之防疫規定辦理。
十二、一般事項:
(一)請各學校惠予參與教師公(差)假及課務排代。
(二)相關交通費等由學科中心經費支應。
(三)計畫聯絡人:學科中心莊宛霖小姐,電話:(03)367-2706轉207,E-mail:ad3@go.pymhs.tyc.edu.tw。
十三、本計畫如有未盡事宜,另行通知。
學校該知道的災害管理-研習情形
防災桌遊說明情形
{{ $t('FEZ003') }}2021-03-22
{{ $t('FEZ004') }}2022-05-23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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